当虐童成为大概率事件,我们只能坐等下一次刷屏?

2017-11-24 06:00 少年法学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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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当虐童成为大概率事件,我们只能坐等下一次刷屏?

又一波虐童信息冲上各大媒体头条,《少年法学苑》本来想用“停更一天”来抗议那些无耻,因为你不管是如何传播美、善,当罪恶和肮脏迎头砸来,你都是如此无助、无奈。但是,回避与谩骂、攻击,同样属于软弱。压住怒火,还是坐下来思考一下如何推进问题的解决。

不禁会问,当虐童成为大概率事件,我们只能坐等下一次刷屏?

无论政府或社会怎样保护和帮助,总是会有不称职的父母和虐待儿童的监管人。

虐童问题必须通过严密的法律体系和强有力的执行来解决。

美国未必样样好,但是在保护儿童方面,确实值得我们学习。

在问题解决还“在路上”的时候,父母尽量教孩子保护自己。

以下内容整理自网络。

虐童如果发生在美国,如何处理?

美国在防止虐童方面做出了许多努力。在儿童权益保护方面,也有很多做法值得借鉴。

美国于1974年通过的《儿童虐待预防与处理法案》中有着明确的定义:

父母或看护人近期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儿童死亡、受到严重的身体或情感伤害、遭到性虐待或性剥削,及其它可能造成严重伤害的作为或不作为。

对于适度体罚与虐待的区别,《儿童虐待预防与处理法案》也作出了解读。适度体罚只是为了帮助儿童成长所实施的轻微惩戒。

美国儿童虐待的法律保护体系

1874年,全美第一个防止虐待儿童协会于纽约成立。美国国会分别于1974年、1984年通过了《儿童虐待预防和处理法案》和《儿童保护法案》。要求各州制定法律,对虐待、忽视或遗弃儿童情况必须举报,以便于儿童保护部门能够及时对处境危险的儿童提供救济,并于1980年通过了《收养援助及儿童福利法》,确立了美国儿童保护的实施做法及取向。有关儿童照顾方面的联邦政策与法令,有《家庭保护法案》、《儿童营养修正案》、《儿童安全保护法案》、《儿童健康法案》等;为防止虐待未成年人,颁布了《家庭暴力保护法案》、儿童虐待受害者权利法案》等;还有防止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犯的《儿童性暴力及色情法案》、《儿童保护及猥亵执行法案》等

在美国,儿童网络保护政策已经构成基本的体系。这个体系是以《儿童在线保护法案》、《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案》、《儿童互联网保护法案》三个联邦法律为基础,规范了商业组织、家庭、学校等在儿童网络保护方面的行为。其保护的重点措施是:研制屏蔽性软件,要求学校、图书馆、网吧安装屏蔽性工具;设立与成年人分开的专门的未成年人的上网场所;对不良信息网站的严格管理,成人网站设定身份认证制度;对未成年人隐私权的保护等。

虐童在美国大部分州被视为一项重罪。

处罚措施则根据各州规定以及案情情节严重与否决定。虐童者最高会面临终身监禁的处罚。

在美国,对幼儿园孩子们的适度体罚是被禁止的。因为他们还太小,任何体罚都是一种虐待。

美国对幼儿园的建立和幼儿教师的选拔也非常重视。以美国加州为例,幼儿园分为家庭幼儿园、幼儿中心及日托所。申请上述任意一个,都必须向加州社会事务部提交申请。无证开办幼儿园会面临每天200美元的罚款,甚至触犯刑法。

旅美华人纽约蓝蓝在其发表的标题为《在美国为什么我从来就没担心过孩子在幼儿园里被虐待》简书博客中写道:

和每个家长一样,在当年给孩子挑选幼儿园的时候我也是精挑细选,货比三家。看硬件条件,看老师是否爱孩子,看位置是否方便,看价钱是否合理等等等等。但是我从来还没有想过孩子是否会受虐待的问题,因为好像周围从来不曾听过这样的事情,就是媒体上也很少见到报道。虐待孩子在美国可是重罪,轻者吊消执照,重者进监狱,犯罪成本如此之高,幼儿园和老师都轻易不敢这样做。可能哪个幼儿园的食品让我不满意过,但是虐待这事还真从来没有让我担忧过。

美国对幼儿园的执照监管极严,就是在家里开办日托中心,超过3个孩子以上就需要申请执照,接受政府的定期检查,包括卫生,安全,环境等等方面的标准。如果发现有虐待孩子的行为,那马上就是走法律程序,绝对不会手软。最近一个被判入狱的是一个内布拉斯加的一个幼儿园园长,她被指控打了一个4岁的女孩。当时另外一个雇员录下录像交给了孩子的父母,父母马上就报警了。而另外一个亚利桑那州幼儿园的老板因为企图掩盖员工的虐待行为也被押上法庭被判有罪。当时有员工用扫帚打伤了孩子,总共就打了2下。但是事发之后老板和主任都没有及时报案,并且企图撒谎掩盖事实。因为这个“小小的”案子就逮捕了3个人。美国人在孩子的问题是的确是“小题大做”的。

我还有一个朋友的女儿腿部被蚊子叮咬以后她反复挠抓,结果形成一个比较大的疤痕。幼儿园的老师看见了,怀疑是家长用烟头烫的就报了警。结果警察上门调查让我朋友非常吃惊。她说老师平时和她关系不错,怎么能够设想她做出这种事情。不过想到老师是真心为孩子着想,她也就原谅她了。是的,美国警察会为了孩子的一小块疤上门调查。

美国幼儿园,托儿所的老师平均工资也并不高,大概才11美金一小时。但是大部分州要求至少要有高中文凭,正常情况下需要大学文凭和工作经验。就算幼儿园助理也必须通过一系列的培训,包括安全,健康,紧急救援,怎么发现和防止虐待孩子的行为。而幼儿园园长必须要有教育大学文凭和多年教育经验。所有的教师都必须接受健康检查和打指印调查犯罪背景。只有真心喜欢孩子的人才会当老师,因为要找其他收入更高的工作是非常容易的。

我遇到的老师大都很爱孩子,很有责任心,我真想象不出她们能下手打孩子。

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我的确不用太担心孩子是否会受到虐待,因为知道有各方面的强力保证。在我看来一个社会拥有完善的法律,严格的监管和执行是杜绝虐待孩子最有力的保证。

我国儿童虐待的法律保护体系不足

我国虽有相应的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规范,但对于儿童虐待并没有形成系统的法律保护体系,缺少专门的法律规制,对被虐待儿童权益的保护力度不够。具体表现在:

(一)纲要式的法律规定缺乏可操作性

《宪法》第49条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民法通则》第104条规定“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条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这些规定均是纲要式、宣言式的规定,缺乏有力的执行保障,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犹如一纸空文。

(二)具有补充性的刑法保护的局限性

《刑法》第260条虐待罪的规定为亲告罪,而儿童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很难自己告诉;近亲属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考虑选择不告诉,且因未强制规定第三人的告诉义务,虐待行为难以被揭发。其次,虐待罪规定情节恶劣才属于刑法制裁范围,不利于保护受虐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防止虐待儿童法律法规的缺失

我国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却没有专门的防止虐待儿童法。儿童虐待不仅需要事后的惩罚,更重要的是事前预防。虐待对儿童所造成的伤害难以弥补,对儿童最好的保护就是将虐待提前预防。

我们的孩子不是金刚葫芦娃,可能遇到各种危险,要尽量教会孩子保护自己

作为父母:在孩子还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阶段,我们该如何判断孩子是否受伤害?万一受伤害,怎样做才可能减轻孩子的心理伤痛?又怎样避免孩子被虐待呢?

虐童事件屡次出现,各方面的监管提升还赶不上事情发生的速度,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作为家长的我们应该如何保护孩子呢?

1、我们该告诉孩子的话:

在孩子去亲子园或幼儿园的第一天,我们就该和孩子强调:“你犯错误了,老师不能动手打你,只能和你讲道理。如果老师动手伤害你,一定要告诉爸妈。”

2、鼓励孩子分享幼儿园的事情:

鼓励孩子分享幼儿园发生的事情,就算很小的细节也没关系,这样老师知道孩子回家会汇报园所一日情况,也会有所收敛,不要逼问孩子发生了什么,要有技巧性的引导孩子回答问题。

3、检查孩子身上有无伤口:

每天晚上趁给孩子洗澡的时候,多留意孩子身体是否受伤,如伤口过多,我们家长就要探究原因了。

因为睡觉前洗澡的时间,孩子心情比较轻松,会愿意回答问题,但是尽量不要在孩子专心玩耍时问,孩子被突然打断会有情绪,很难配合聊天。

4、观察孩子的情绪有没有变化:

如果宝宝变得突然不爱说话,变得胆小畏缩,莫名哭闹。要搞清楚是孩子是不想离开你,还是在幼儿园被欺负了!

5、太小的宝宝,别着急送入园:

正像这起事件中所说,许多宝宝才只有一岁多、两岁,老师们正是利用了小宝宝不太会表达的特点,才敢那么肆无忌惮的虐待宝宝。越小的宝宝语言表达能力越差一些,没办法及时和爸爸妈妈说清幼儿园中遭遇。所以,建议宝宝最好3岁后入园,至少也要2岁半后再送。

6、我们有权看监控:

现在80%的幼儿园中装了监控,我们可以成立家委会,定期有家长去查看办理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和园方反应、解决。这是我们做家长的权利,我们更要维护和行使好自己的权利!

责任编辑人:赵歆 PP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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